袁某周今年46歲,趙某貴今年37歲,均系貴州省六盤水市人。去年11月21日凌晨4時許,袁某周和趙某貴經過事前密謀,先后來到信宜市人民醫院九樓婦科915房和11樓兒科一區1102房。由趙某貴在房門口望風,袁某周趁病房內的病人和陪護家屬當時正熟睡之機,先后盜走被害人林某放在915房充電的一部白色三星牌手機和被害人曾某放1102房充電的一部白色三星牌手機。被害人林某醒來發現財物丟失,靈機一動,通過查看醫院的視頻監控錄像發現了袁某周和趙某貴的行蹤,遂與醫院的巡邏保安人員在醫院的一樓大廳將袁某周和趙某貴抓獲。經信宜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,被盜的二部三星牌手機共價值人民幣2835元。后檢察機關以袁某周、趙某貴犯盜竊罪,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訴。
日前,信宜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,根據袁某周、趙某貴的犯罪情節、悔罪表現及對的社會危害程度,判處袁某周有期徒刑7個月,并處罰金1000元;判處趙某貴有期徒刑6個月,并處罰金1000元。